裝箱單的主要內容
時(shí)間:2024-01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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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抬頭(to/sold to messrs/for account and risk of messrs)。抬頭即收貨人,一般注明合同買(mǎi)方的名稱(chēng)和地址。
2.品名和貨物描述(name and commodity/description of goods)。該欄一般注明具體裝運的貨物的名稱(chēng)、品質(zhì)、規格及包裝狀況等內容。
3.包裝及數量(packing/packed in)。注明每種貨物的包裝件數和合計數,以及每個(gè)包裝件的實(shí)際尺寸(length/width/height)和體積(measurement)。
在單位包裝貨量或品種不固定的情況下,需注明每個(gè)包裝件內的包裝情況,因此包裝件應編號。在每一個(gè)包裝件內,一般盡可能詳細地列出有關(guān)的包裝細節,如規格、型號、色澤、內裝量等。
4.毛重(gross weight,g.w.)及凈重(net weight,n. w.)。注明總毛重和總凈重,有的也列明貨物的單件毛重、凈重或皮重(tare);不定量包裝貨物,通常要逐件列出單件重量。
5.嘜頭。嘜頭內容一般與發(fā)票所列相同,有時(shí)僅在裝箱單中列明。